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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店社区工会与辖区签订集体合同
2017年06月12日 14:50 来源:杏花村街道     作者:葛俊洁 罗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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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杏花村街道林店社区工会联合会在杏花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和辖区企业正式签订了集体合同。

合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内容做了明确约定,并依照《集体合同规定》与企业职工方代表、企业方代表共同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在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完成了集体合同签订程序。 

截止目前,社区工会联合会与辖区41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26家成立工会组织,吸收工会会员近900人。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不仅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更为辖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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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 工作人员 安徽省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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