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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2018年07月26日 16:29 来源:庐阳区委宣传部     作者:董怀华

 7月24日下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区政务中心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佑华,副主任王翠英、王新成、李济飞、殷硕景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左学和,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区政府办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庐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的说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上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的议案、区长陈伟提请的议案及区检察院检察长晏维友提请的报告共三份人事任免案。经会议表决通过,免去:李长春的四里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宋燕的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鹿莉莉的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庆春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杨冰、宋文洪的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经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谈玉忠为四里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决定任命:周茂斌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斌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鹿莉莉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缪士玉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根据《庐阳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的规定,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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